疫情防控期间
违反居家隔离观察规定
擅自离开隔离点外出
在无任何安全防护的情况下
自我实现出行自由
……
这样的行为
给疫情防控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
是对自己和他人
以及社会极不负责任的表现
4月29日
钦州市公安局大直派出所果断出手
依法处理1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男子
根据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,钦北区对重点地区来钦返钦人员,严格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+7天自我健康监测。这一疫情防控措施得到许多市民群众理解和支持,但也有个别人员拒不配合,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和隐患。
4月24日,赵某财驱车从北海市合浦县抵达钦州市大直镇,签署居家隔离承诺书后在大直镇家中进行隔离观察,但4月29日,赵某财违反规定擅自外出,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之规定,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和命令。
目前,大直派出所已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。
警方提示
疫情防控,人人有责。请广大人民群众严格遵守人民政府在紧急情况下发布的命令、决定,认真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,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,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等行为,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理,对涉嫌违法犯罪的,必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来源:钦北公安
编辑:谢丽玲